尊敬的领导: 我是金盾小区2号门面房购房人,针对市国资委2025年5月6日回复中渭南金盾护卫有限公司(下称“金盾公司”)的辩解,提出严正驳斥与补充投诉,事实如下: 一、金盾公司蓄意欺诈且推卸责任 1、虚假承诺按揭贷款 2016年售房时,金盾公司销售明确承诺可办理银行按揭,诱导本人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166005元。拖延8年后,竟以“金融机构暂停按揭政策”推诿,却隐瞒其长期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根本问题!若无法贷款,本人绝不会购房,此行为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 2、挪用资金铁证如山 回复称“2024年将首付款转入监管账户”。很明显2016年所交的首付款,长期滞留金盾公司普通账户,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预售资金监管规定。 二、国资委回复回避关键问题 1、掩盖暴力催收事实 回复对停水停电逼缴尾款的违法行为只字未提,严重侵害民生权益; 2、混淆贷款无法办理的主因 将责任归咎于“政策调整”,却回避金盾公司因手续不全导致8年无法启动贷款程序的失职! 3、回避首付违规收取 回复承认“首付款未达监管要求比例(29.2%)”,恰恰坐实金盾公司明知违规仍诱骗购房! 三、严正诉求 1、十日内启动按揭贷款办理 责令金盾公司配合银行提交完整材料,若因自身瑕疵再受阻,须代垫尾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按年化15%(LPR4倍)赔偿首付款166005元及大修基金11936元8年利息; 3、尽快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因回填土不实,导致地基下沉),要求在8月底之前修缮完毕; 4、保证以后不再进行停水停电等非法胁迫手段。 若10日内未获实质解决,本人将向中央巡视组及国家信访局实名举报金盾公司系统性违规!
您好!收到您留言反映“实名投诉渭南金盾护卫有限公司不办理按揭贷款”的问题后,市国资委转交市产投集团办理,市产投集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金盾护卫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金盾护卫公司办理的相关诉求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公司已于2025年6月16日,与您友好协商并签订协议:一是金盾公司尽快办理房产证,力争2个月内,若有不可预见特殊原因,可及时向业主说明,以便取得谅解;二是部分地基下沉问题,已经由质检部门检测,向房管部门申请大修基金修理,若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动用大修基金的,由公司先垫付资金解决,并于2025年8月下旬前完成;三是在上述问题解决前,双方若有纠纷,应本着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及时沟通,确保业主生活秩序正常;四是尾款应尽快结清,最迟不得超过房产证办理完结后五周。
截至目前,大荔商用房房产证公司已经办理完成,待业主结清尾款领取,地基下沉问题已经于7月底维修解决。
综上,金盾护卫公司将与您积极协商沟通,本着合同履约的诚信原则,妥善解决大荔商用房的相关问题。
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0913—8139003。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