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政务咨询
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20250425WYFR
来信时间:
2025-04-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大荔县金盾公司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金盾小区门面房购房人,实名投诉渭南金盾护卫有限公司,以停水停电胁迫支付尾款等严重违法行为! 一、购房事实 2017年6月6日我购买金盾小区门面房(商贸大道北段,183.63㎡,总价569253元),支付首付款166,005元,约定尾款403,248元通过银行按揭支付。2024年已缴纳大修基金11,936元 二、违规行为 1. 欺诈扣押凭证:金盾公司以“办理按揭”为由收走购房协议及首付款收据原件,7年未办理银行贷款 2. 挪用资金嫌疑:2017年支付的首付款未进入监管账户 3. 恶意催收:以停水停电逼迫,并语言威胁“不交款收回房产”,严重干扰正常经营与生活! 三、核心诉求 1. 立即责令金盾公司办理按揭贷款 2. 彻查预售资金及大修基金使用情况,追究挪用责任 3. 保证水电正常供应,停止一切胁迫行为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5-06
回复单位:
渭南市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留言反映“渭南金盾护卫有限公司以停水停电胁迫支付尾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问题后,市国资委责成市产投集团金盾护卫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投诉称欺诈扣押凭证和挪用资金嫌疑问题

经调查,金盾护卫公司2017年销售位于大荔县商贸大道北段金盾小区门面房,根据房屋面积收取业主相应首付款,并开具收款收据,后为办理房产手续和银行按揭,将收据集中收回。但是因该处房产规划手续未完善,金盾护卫公司前期一直在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遗留问题,首付款和收据均在金盾护卫公司账户和财务部门保管(尾款缴清后开具增值税发票)。遗留问题于2024年办理完结,金盾护卫公司接到房管部门通知,将首付款和大修基金转给资金监管账户,准备办理房产证。另外,按照房管部门重新测绘的房屋面积,大部分业主前期的首付款均达不到房管部门要求的预付金额,为尽快推进房产证办理事宜,金盾护卫公司共垫资133744元,其中为10号商铺垫资6969元。

所以不存在欺诈扣押凭证和挪用资金问题。

二、关于投诉称恶意催收问题

经调查,金盾护卫公司为解决房产证和银行按揭问题,一直在积极协调,但是现行政策下,金融机构暂停办理商用房按揭贷款,所以要取得房产证必须先由业主缴纳房屋尾款。为加快办理进度,金盾护卫公司于2024年10月份将相关情况和尾款缴纳事宜通知业主,但是仅有2户完成缴纳,其余业主无正当理由,迟迟不予缴纳。2025年3月份,金盾护卫公司向相关业主发去催收通知,希望能积极配合,但是直至4月20日,仍然没有人缴纳。后经协商,相关业主一致同意分3次(4月25日前、5月15日前和领取房产证时)缴清尾款,但至今无人缴费。

以上催收尾款情况,金盾护卫公司均采取协商沟通和发送催收通知的形式进行,不存在恶意催收问题。

综上,金盾护卫公司将与您积极协商沟通,本着合同履约的诚信原则,妥善解决大荔商用房的相关问题。

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0913—8139003。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