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监管企业:
“五一”、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杜绝节日腐败,营造清廉过节氛围,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委机关、各下属单位、各监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节前教育提醒,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出现的问题严抓严管,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不放松,以查处促监督,以问责促落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格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委党委、委纪委特别提醒全系统干部职工:不准以过节名义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或者用于公款豪华铺张举办庆典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用公款购买节礼;不准参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最后祝大家过一个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五一”、端午佳节。